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企业减负阳光工程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4访问次数: 作者: SystemMaster 字号:[ ]


各县(市、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州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416

2014年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减负办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在继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查处涉企三乱案件、健全减负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现四翻番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级减负部门要认真梳理省市县近年来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特别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现行政策措施,及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汇编资料和主动上门等形式,积极搞好宣讲和解读,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同时,要根据新年度各地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和各类企业的发展现状,及时出台新的、针对性强的惠企政策和规定。对于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要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政策措施真正惠及企业、促进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清费减负工作力度。一是对现有涉企收费进行分类梳理,强化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标准公开。二是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推动取消不适应改革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三是继续治理和规范检验检测检疫行为、执收执罚行为、垄断经营和服务收费行为、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道路收费站点和涉车收费行为。

(三)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和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督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强制搭售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顿规范银行业市场秩序活动的成果。着力抓好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自立收费项目,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努力在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有新的突破、新的成效。

    (四)努力提高服务企业质量。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详细了解各个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当前,重点是要帮助企业解决有关电力供需相对紧张、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较快、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增大,以及创新难、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要根据各地各类企业的特点和产业构成,积极探索一站式服务等服务企业的新方法新路子,努力在腾笼换鸟机器换人个转企和小微企业上规模及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五)积极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企业负担监测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负担监测点、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督网络,继续做好小微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拓宽企业负担监督渠道。广泛发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领域专家学者参与企业减负工作,加快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企业减负监督机制。三是加快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化进程。四是要注重理论成果的运用。继续加强我市企业负担情况调研,尽可能深入分析我企业真实负担,剖析企业负担较重的内在原因,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责任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减负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和支持,在制定政策、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上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各部门既要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又要对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既要认真落实上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又要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取得实效。

(三)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28条禁令,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借到企业服务帮困、考察调研、监督检查等时机,收受各种纪念品、礼物、有价证券等,严禁利用各种名义向企业推销物资,严禁违规向企业征订各种报刊和宣传图册。到企业调研要轻车简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坚持办实事、求实效。





[关闭]
友情链接
9个县市区减负办
  • 台州市
  • 椒江区
  • 路桥区
  • 黄岩区
  • 温岭市
  • 玉环县
  • 仙居县
  • 三门县
  • 市减负办成员
  • 市审计局
  • 市发改委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 市公安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工商局
  • 市民政局
  • 市质监局
  • 市国税局
  • 市法制办
  • 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市政府纠风办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