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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核准(技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3-12-14访问次数: 作者: SystemMaster 字号:[ ]


办理事项: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或邀请招标)核准(技改)

服务对象:市经信委备案或者核准的项目

办事结果:出具核准批复和《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技改)或《邀请招标核准决定书》(技改)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同意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条件

1、属于《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项目;

2、符合有关规定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3、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的;

(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但自行招标的招标人必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办事资料:

1、招标事项核准申请书和申报表

2、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3、项目法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中应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具体内容进行说明;

4、申请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项目法人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报送下列书面材料:

(1)内设的招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2)拟使用专家情况;

(3)以往编制的同类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4)按规定需报送或说明的其他材料;

6、项目所在地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

法定时限:20天

承诺时限:1天

责任处室: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市政府行政大楼0354房间,电话0576—88510812)

领取地点: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电话:0576-88203692)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办事方式:书面申请,窗口领取。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监督投诉0576-885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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